第163章 不是你撞的,你扶什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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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众多意见反馈之中,赵扶苏也看到一条比较难以处理的反馈。
在秦朝,看到有人被抢劫,周围的人是要立刻上前去帮忙的,否则是要被处罚的。
写意见反馈的人,他就是在有贼人伤人的时候,他距离百步以内,却畏惧手中持刀的贼人,不敢上前,被罚了二甲。
秦代一甲为一千三百四十四钱,二甲则是两千六百八十八钱。
一钱约等于二十块钱。
二甲就是五万三千七百六十块钱! 现在法律之中并没有这样子的规定,普通人碰上这种持刀杀人的,那都是有多远就跑多远,有多快就跑多快。
但在秦朝是必须要上前,跟持刀贼人战斗的。
这正是商鞅崇尚的公战,也是一种法定义务。
从法律层次,规定了,你必须要上。
这么一制定,身边就都是见义勇为的人,若是有抢劫的人,还没成功就已经被周边的人打死了。
这条规定看过去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,但没有传承到现代,就需要找找原因是什么了。
这原因也很简单,敢干持刀杀人事情的人,那都是争勇斗狠之徒。
这些人一个个的,那都是刀口舔血的,并不是什么良善的人士。
不会干持刀杀人事情的人恰恰又是良善的人,在战斗力上也不如争勇斗狠之徒,赶鸭子一般的上去,只会被对方一刀一个。
这见义勇为的立法若是废除的话,那又会演变成另外一种极端。
即便是老人摔倒在地,也不敢有人去扶。
有人本来市里一套房,县里一套房,村里还有一套房的,就因为扶了老人,导致只有村里有房了。
不是你撞的,你扶什么! 扶了,那就要做好被讹的准备。
大家都是普通人,谁敢扶。
也就因为大家都不敢扶,有不少的老人大冬天的趴在地上起不来,最终冻死在街头。
赵扶苏在处理这条意见反馈上,犯了难。
看到百步内有人持刀杀人,必须上前制止,这条规定,一定是有问题的。
可要是真废除了,只会发展成现代的样子。
要是
在秦朝,看到有人被抢劫,周围的人是要立刻上前去帮忙的,否则是要被处罚的。
写意见反馈的人,他就是在有贼人伤人的时候,他距离百步以内,却畏惧手中持刀的贼人,不敢上前,被罚了二甲。
秦代一甲为一千三百四十四钱,二甲则是两千六百八十八钱。
一钱约等于二十块钱。
二甲就是五万三千七百六十块钱! 现在法律之中并没有这样子的规定,普通人碰上这种持刀杀人的,那都是有多远就跑多远,有多快就跑多快。
但在秦朝是必须要上前,跟持刀贼人战斗的。
这正是商鞅崇尚的公战,也是一种法定义务。
从法律层次,规定了,你必须要上。
这么一制定,身边就都是见义勇为的人,若是有抢劫的人,还没成功就已经被周边的人打死了。
这条规定看过去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,但没有传承到现代,就需要找找原因是什么了。
这原因也很简单,敢干持刀杀人事情的人,那都是争勇斗狠之徒。
这些人一个个的,那都是刀口舔血的,并不是什么良善的人士。
不会干持刀杀人事情的人恰恰又是良善的人,在战斗力上也不如争勇斗狠之徒,赶鸭子一般的上去,只会被对方一刀一个。
这见义勇为的立法若是废除的话,那又会演变成另外一种极端。
即便是老人摔倒在地,也不敢有人去扶。
有人本来市里一套房,县里一套房,村里还有一套房的,就因为扶了老人,导致只有村里有房了。
不是你撞的,你扶什么! 扶了,那就要做好被讹的准备。
大家都是普通人,谁敢扶。
也就因为大家都不敢扶,有不少的老人大冬天的趴在地上起不来,最终冻死在街头。
赵扶苏在处理这条意见反馈上,犯了难。
看到百步内有人持刀杀人,必须上前制止,这条规定,一定是有问题的。
可要是真废除了,只会发展成现代的样子。
要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