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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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顾思宁习惯把最近听的歌或者书当成签名。

    换来换去的,图个新面貌。

     直到周子璇说酸死了。

     “你知不知道我哥总在配合你?你上次签名是Ihatemyselfforlovingyou,他的签名是:mypleasure。

    再上次,烛光照亮了晚餐。

    他回你,照出我的答案。

    ” 顾思宁说没注意,她连自己换了什么签名都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 回去路上,她看了眼最近的新签名,一首小甜歌:CanIcallyoumine. 再点进程之珩朋友圈一看,夕阳的头像底下是Yes 闷骚的狗东西。

     \\ 广场上有卖书的摊子。

     他拉着顾思宁去看热闹。

     看了一圈,顾思宁说:“这有叫爆炒的菜谱,我买一本,这样以后我就不用看小红书学做饭了。

    ” 他说:“你不用看,你在小红书看的也不是正经爆炒。

    ” 无语,说什么大实话。

     没眼色的狗东西。

     \\ 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寄给自己的信。

     那年顾思宁十八,程之珩二十三。

    她懵懂,他可成熟了,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。

     还好当年她机智,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,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。

     巨款啊巨款。

     程之珩写了个明信片,藏着掖着不让她看,但她还是偷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