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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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孟甜甜不是说大话。

    她是万花山小区公认的山大王,六岁的她比同龄的小伙伴高半头,比曾煦高大半头,在小区里一呼百应,跑啊,骑车啊,滑旱冰啊,都是领头的那一个,三天两头带着一帮“熊孩子”呼啦呼啦地过去,又乌嚷乌嚷地过来,给人一种所到之处,寸草不生的感觉。

     二十年后的今天,曾煦还记得那一支冰棍儿的味道。

    当时,他举着它吃也不是,扔也不是,任凭它一点点融化,终于,他嗷呜一声,将只剩拇指大的冰塞进了嘴里,橘子味,或者说是香精的味道,酸酸甜甜。

     那算是孟甜甜送他的第一份礼物。

     曾煦在橱柜前席地而坐坐久了,起身后,腿麻了,走了个一瘸一拐。

     看着惨兮兮的。

     反观孟甜甜,被亲妈丁燕子当电灯泡从家里“赶”出来后,找了间网吧,包夜,火腿肠、方面便和辣条一摆,那叫个滋润。

    前夫算哪根葱?三年前她千疮百孔都熬过来了,如今好了伤疤忘了疼。

    她孟甜甜所谓的“忘了疼”,绝不是重蹈覆辙,是坏的忘了,好的也忘了,有关他曾煦的一切通通是上辈子的事了。

     如今的曾煦在她眼里就是个人民币的符号。

     她承认,她今天在他面前的表现马马虎虎,但那是因为他杀她一个措手不及,从现在起,她孟甜甜会把“在商言商”四个字刻在曾煦的脸上! 为什么是刻在曾煦的脸上? 当然是方便她看。

     一不留神,大半根火腿肠下了肚,孟甜甜咂了咂嘴,没尝出味儿来。

     远没有小时候的好吃。

     孟甜甜记得小时候的火腿肠有多香,捎带着,记得曾煦吃火腿肠的熊样儿。

     那一年,曾煦随父母搬来万花山小区,等于是来拜她的山头。

    那小子瘦瘦巴巴,但死犟,每次在楼下喊他出来玩儿,他要么连头都不露,要么说天太热了、时间太晚了、头疼,肚子疼、脚疼……长得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