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来福,来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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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。

     他发现,余令是真的会认字。

     “会写不?” “会!” “来把刚才的念的一段话写出来!” 望着余员外拿出笔墨纸砚,余令有点头大,他没用过砚台,更不会研墨。

     但这些不是余令考虑的事情。

     就在余令分神的时候,余员外已经弄好了。

     余令开始写字,望着余令的字余员外轻轻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 他没有多少文化,但不代表他没有欣赏水平。

     余令的字太丑了,实在太丑了。

     不是余令的字太丑,而是余令不会写毛笔字。

     写的还是大字,手腕控制不好力道,所以字极丑。

     “谁教你的!” “写字么?” “认字!” 余令不想骗余员外,但又怕自己把一切说出来太过于惊世骇俗,低着头,喃喃道: “一个老乞丐,但是我认得不多,这个字我就不认识。

    ” 余令把手指在书本上的“欤”字。

     这个字的确卡住了他。

     余员外深吸了一口气,女儿先前的话语再次在脑海里回响,他觉得余令过于聪慧了。

     当乞丐都能识字,那个环境下除了聪明找不出更好的借口来。

     今日他不在家就是去找一个很厉害的高僧问有没有宿慧这件事。

     女儿闷闷就是他的命根子,所以他决定找高僧问一问。

     高僧的回答说是有的。

     他说乌斯藏的高僧就是宿慧转世之人,也就是转世灵童。

     他说乌斯藏的朵儿只唱达赖喇嘛就是带着智慧转世之人。

     临走时,高僧还告诉他,只要这辈子行善积德,积攒福报。

     下一辈子说不定他就会成为一个有宿慧的人。

     (ps:据《明实录》记载,万历十五年(公元1587年)十月丁卯日,“番僧答赖(今译达赖)准升‘朵儿只唱’名号,仍给敕命、国书。

    ) 余员外恭敬的送上一贯钱。

     他信佛,他需要找一个精神的依托。

     不然一闭眼全是刀山火海,死去的兄弟拉着他的手喊着救救他。

     那些被他杀的贼酋举着刀朝他冲来。

     朝着他幼小的女儿冲来,然后女儿被恶贼掠走。

     他从梦中惊醒。

     他望着余令。

     余令说的话他不得不信。

     今日他去找了那个叫做狗爷的赖皮狗,拳脚之下他什么都说了。

     余令就是一个小娃,一个被半大小子养大的小娃。

     余员外还知道。

     狗爷放过余令的目的并不单纯,他和那些采生折割拍花子的人没有多大区别。

     就是想不干活就坐收其利。

     等余令大一点,这个劳力比养牛马还赚钱,吃喝不用管,直接拿钱就行。

     他不想告诉余令,他发现这孩子出奇的懂事,心智出奇的成熟。

     如果说了,怕会让余令心里不舒服。

     反正日后没有交集了,提那么多做什么? “明日跟着王先生练字!” “啊!” “我的书房你可以来,这里面的书你只要看得懂,你可以随便看。

     笔墨纸砚我明日去给你买新的!” “啊!” “明日我去给你上户籍,自此以后你就叫做余令。

     我是你大伯,你是我死去多年兄弟的儿子,记住没!” 余令抬起头,慢慢的点了点头: “记住了!” 余令忍不住想说些什么,有了户籍,就算是个人了。

     今后就算走上街头那也是良家子,而不是小野种。

     “我在,谁也伤害不了闷闷!” 余员外满脸认真的看着余令咧着嘴笑了: “余令这名字不好听,其实觉得叫来福会顺耳一下。

     来福,来福,福气就来了,要不换这个?” 喜欢哈哈哈,大明请大家收藏:()哈哈哈,大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