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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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,她爸爸天天晚上就帮她去打野鸡。

     第11章长假 现在的李建民家,很好过。

     好过的意思是,过的好,家境好,有的吃有的穿。

    林江村偏远一些的大队,很多人家连饭都吃不起,孩子六七岁还在光屁股,但李建民家的孩子隔几天就看见吃肉,他还把他前妻的儿子送进了学校,已经在读初中。

     李名秋十三岁,已经读初二了。

     南乡公社没有初中,读初中要到很远的县公社去。

    要住学校,半个月回家一次。

     林江村读的起书的真不多,大多孩子读个小学,认得几个字就回家务农了,但李名秋却上了初中。

    人家都说,这李建民是真能干,背了那么多债,这么快就全还上了,现在又娶了个精明媳妇,儿子读书厉害,年年考试全乡第一,以后肯定能当干部。

     别人天天夸,李建民听见了,自己也觉得挺得意。

    他现在干木活能挣很多钱,人家听说他自己捣鼓出了个缝纫机,都特别羡慕,要他去帮自己家也捣鼓一个,李建民说,不行了,不行了,弄不到零件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还是经常出去,帮人家打家具,他家具打的好,谁家结个婚,需要打家具,都经常会请他。

     主人家自己出木料,李建民只带上工具,出去一趟,短则十天,长则月余,主人家好吃好喝管着,回来的时候腰包里就有钱。

    他又了钱,就可以给张萍买衣服,给水元买肉,给李名秋交学费。

    平时的时候,他自己想办法攒一点木料,在家里做些简单的桌椅板凳拿去卖。

    这年头,这个活很挣钱。

     他买了羊,手头有些拮据,但只是出去干了几趟活,很快就不紧张了。

    他现在还能有闲上山去打野鸡,大半夜的在外面浪。

     男人家都挺野的,李建民以前不野,因为家里事情多,没心情野,现在他心情好了,也变的野了起来,尤其是对打枪痴迷。

     没过多久,李建民出了意外。

     枪走火,把大腿打伤了。

     张萍又是心疼又是生气,骂他:“让你不要天天跑,你非不听,幸好是打在腿上,要是打在别的地方,你小命都没有了!现在好了,家里这么多事,我一个人操心。

    ” 李建民嘿嘿傻乐,还讲起那枪走火的经过,说:“当时把我给吓的,差点没给吓死。

    幸好幸好,没伤着别人,否则赔都赔不起。

    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