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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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罐子里快没有了,等我们回了温哥华,再去商店里面买。

    可以买多几种口味,巧克力夹心的也买,牛奶夹心的也买。

    ” 唐季杉眨着眼睛,问道:“我们还能回去吗?” 唐仲樱回答道:“当然能。

    你信不信姐姐?” 唐季杉不假思索地说道:“当然!我只相信姐姐。

    ” 唐仲樱心里也无比忐忑,但在唐季杉面前总是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。

    也是这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冷静和沉着,使唐季杉对唐仲樱怀有超乎寻常的信任和依赖。

     唐仲樱先送唐季杉去他所在的教室,等到唐季杉在座位上坐下,可怜巴巴地朝她挥挥手,她才往自己的教室里走去。

    第一节是英语课,唐仲樱在这个学校里最为擅长的一门课。

    小镇的学校,英语课形同虚设。

    老师的英文也并不标准,学生依葫芦画瓢,念得更是曲折离奇。

    每节课之前,英语老师要求全班同学轮流表演一个英文节目。

    其他人要么是敷衍着背一段英语课本上的课文,要么就即兴说一段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英语小作文。

    今天正好轮到唐仲樱,她从容地站起来,唱了一首苏格兰的经典名歌《AuldLangSyne》。

    唐仲樱在里士满的时候,跟着姚念的母亲姚臻学过一阵子声乐。

    她唱完一曲,周围陷入了沉默。

    从来没有人表演过这个,班上的同学一时有些震惊。

    在安静了十几秒后,全班忽然爆发出一阵哄笑。

     “你唱的是什么奇怪的歌?” “没听过这种!” “国外的鬼歌吧!” 唐仲樱想起上次老师介绍马可波罗游记,全班也是一阵哄笑,原因仅仅是因为“马可波罗”这个名字太好笑了。

    唐仲樱忽然意识到,在这样一个环境,自己选择唱歌是多么错误的决定。

     在里士满,她是合唱队的领唱,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歌唱比赛。

    在这个小镇的学校,她却被无情地嘲笑。

    唐仲樱在众人的哄笑中面红耳赤地坐下,内心充满了屈辱与不甘。

     忽然,唐仲樱感到有人轻轻戳了一下她的胳膊。

    她往回一看,斜后方的男孩子递给她一张纸条。

     男孩之前从来没和她说过话,她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只记得他成绩很好,个子很高,做早操的时候总是排在第一个。

     男孩朝他笑了笑,笑得很和善。

    唐仲樱触到了他的指尖,温温热热的。

     唐仲樱接过来,打开纸条。

    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