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强奸杀人案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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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江州市西南片区,清晨的天空呈现出一种不明朗的灰白,像一块没有被拧干的抹布。

    细雨从夜里一直断断续续地下到清晨,混着空气中的尘土,地面变得湿滑而沉闷。

     程望站在案发现场的巷口,一动未动。

    他穿着标准警服,深色风衣裹在身上,帽檐下滴落几滴雨水,落在脚边的地砖缝隙里,迅速渗入水泥纹理。

     案发地点是江州市老城区一条巷子深处的二层自建民房。

    砖墙裸露,墙皮脱落,电线像藤蔓一样交缠在屋檐与窗沿之间。

    屋门紧闭,封条贴在门缝上,红字还未被雨水完全洗去。

    地上,拉起的警戒线划出了沉默的边界。

     女尸是在前一夜被发现的。

     报警人是租住在隔壁房间的一位年轻男子,声称自己听见了异常响动,但因为“害怕”没有及时上前查看。

    直到清晨六点,他出门时看见门虚掩,发现尸体后拨打了110。

     接报时间为早上6:12,现场封锁时间为6:35,法医与技术组到场时间为7:10。

     程望在7:22到达,照例比所有调查员都早一步走进现场,也比所有人都晚一步走出。

     他不信直觉,只信证据。

     死者名叫陈莹,26岁,无婚姻记录,户籍显示为江州市本地人,在一家大型连锁健身房担任私人教练,工作稳定。

    案发时穿着运动内衣与宽松长裤,身上有明显的外伤痕迹,包括颈部勒痕、口腔撕裂以及两处骨折,体表呈典型的反抗性伤口。

     死者被发现时仰面躺在床上,双手被捆绑,床单血迹斑驳。

    房间内除床外无明显打斗痕迹。

    抽屉未被翻动,贵重物品未见缺失。

    性侵迹象明显,法医初步认定为强奸致死,死亡时间大致在凌晨2点至4点之间。

     “受害人是否认识凶手?”程望在现场记录本上写下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 根据初步访谈,陈莹平日作息规律,性格安静,在健身房内几乎没有与人发生冲突记录。

    她租住此处已满半年